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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量一個獲獎項目: 南港立體連通平台給公共照明的啟示

2025 台灣照明環境獎獲獎項目|現場量測點評

美感要有,數據也要有;故事要講,現場更要經得起測量。

一個照明獎項作品,真正值得被討論的,不只是它夜景好不好看,也不只是它是否拍起來漂亮。 更重要的是:它是否真的讓人走得安全、看得舒服、方向清楚、眩光受控,並且能經得起現場量測。

這次測量的是 2025 台灣照明環境獎獲獎項目:南港立體連通平台。

這是一個非常值得拿來討論的案例,因為它不是單純把橋體「打亮」,而是把一個城市交通連通設施,透過照明轉化成夜間可閱讀、可通行、也有城市地標感的公共空間。


一、這個案子的核心價值:不是更亮,而是更受控

很多公共照明,尤其是人行天橋、連通平台、地下道、車站周邊空間,常見做法是:燈具越多越安心,照度越高越安全。

但現場經驗往往相反。太亮,可能造成刺眼;光源裸露,可能造成眩光;明暗落差太大,反而影響視覺適應;地面很亮,但人眼真正看到的是一片混亂的亮度分布。

南港立體連通平台這個案子比較成熟的地方,在於它沒有只用大量向下照明去灌亮地面,而是透過結構、欄板、立面反射、遮蔽光源與線性導引,建立一種比較柔和、連續、受控的夜間空間感。

這很重要。因為人在夜間步行時,需要的不是單一測點的高 lux,而是整體視野中穩定的亮度秩序。


二、現場量測數據:低照度,但空間感成立

從 In.Licht Ultra 現場量測數據來看,其中一組代表性數值如下:

指標現場數據初步解讀
照度12.1 lux不高,但若分布均勻、眩光受控,對夜間通行可成立
CCT 色溫3911K接近 4000K,中性偏暖,適合交通連通空間
CRI / Ra88.1整體顯色不錯
R943紅色還原普通,非主要缺點但有提升空間
x / y0.389 / 0.396色度落點穩定,接近中性白光區域
Foot-candle1.12 fc約等同 12.1 lux

另一組測點則顯示:

指標現場數據
照度17.0 lux
CCT 色溫3992.7K
CRI / Ra92.4
R964

這說明不同位置之間仍有差異,但整體方向一致:它不是高照度型設計,而是低到中低照度、重視光分布與空間反射的設計。

12–17 lux 如果放在辦公、閱讀、商業展示場景,當然遠遠不夠;但放在夜間戶外人行連通平台,就不能只用室內照明的標準去判斷。

這類空間更重要的是:路徑是否清楚?邊界是否可辨識?台階、轉角、欄杆、出入口是否被看見?有沒有刺眼光源?從暗處走到亮處、從亮處走到暗處時,眼睛是否容易適應?

從畫面觀察,這個案子的欄板、橋體結構與地面邊界被連續地標示出來,光不是只落在地上,而是讓人看見空間的「輪廓」。這正是它比一般公共照明更值得討論的地方。


三、色溫:4000K 左右,清晰但不冷硬

現場 CCT 約在 3911K–3993K 之間,接近 4000K。這是一個對交通型公共空間相對合理的選擇。

它不像 3000K 那樣容易形成過度休閒或偏黃的感受,也沒有 5000K 以上冷白光常見的刺眼與緊張感。對於車站連通、城市轉乘、人行平台這類需要方向感與辨識度的空間,4000K 左右可以維持清晰、乾淨、公共性的視覺感受。

但這不代表 4000K 永遠是標準答案。如果鄰近住宅、旅館、河岸、休憩廣場,或者使用時間進入深夜,仍然可以考慮分區或時段控制。例如晚間高峰維持清晰導引,深夜降低亮度或局部調暖,讓公共安全與夜間環境干擾取得更好的平衡。

這也是未來城市照明應該走向的方向:不是固定一種色溫打到底,而是依照人、空間、時間與活動目的動態調整。


四、顯色:整體不錯,但紅色還原仍有提升空間

從 CRI 與 TM-30 來看,這個案子的顯色表現屬於可接受到不錯。

指標數值
CRI / Ra88.1
Re82.7
R943
TM-30 Rf86.9
TM-30 Rg96.6

另一組測點則為:

指標數值
CRI / Ra92.4
Re88.8
R964
TM-30 Rf88.3
TM-30 Rg96.5

第一,Ra 約 88–92,代表整體色彩還原不差。對公共通行空間而言,這已經明顯優於很多只追求成本與效率的戶外照明。

第二,TM-30 Rf 約 86.9–88.3,說明色彩保真度穩定;Rg 約 96.5–96.6,代表色彩飽和度沒有被刻意放大,視覺上會比較克制、乾淨,不會有過度艷麗或不自然的色彩感。

第三,R9 約 43–64,則顯示紅色還原能力從普通到尚可。對一般行走空間,這不是致命問題;但如果該區域需要更好的人臉辨識、公共藝術呈現、植栽夜景、商業街區活力,或更高質感的城市夜間介面,R9 可以再提升。

這也提醒我們:CRI 不是全部,Ra 高不代表所有顏色都好。未來公共照明評估,應該逐步把 TM-30、R9、光譜分布與實際場景需求一起納入,而不是只看一個 Ra 數字。

五、節律與夜間健康:低 m-EDI 是合理的

這次量測也包含與人本照明相關的 HCL 指標:

指標數值
CAF0.55
EML8.07
m-EDI7.32 lux
S/P Ratio1.68
CS0.01


另一組測點則顯示:

指標數值
CAF0.60
EML12.45
m-EDI11.29 lux
S/P Ratio1.78
CS0.02

這些數據說明,它對夜間生理節律的刺激很低。對夜間戶外公共通行空間而言,這反而是合理的。

白天的光,應該幫助人清醒、同步節律、提升警覺;夜晚的光,則應該讓人安全通行,同時盡量減少對睡眠與周邊夜間環境的干擾。

所以這裡的重點不是把 m-EDI 做高,而是要確認:

  • 有足夠的視覺安全
  • 沒有過度眩光
  • 沒有過度藍光刺激
  • 沒有把夜間公共空間做成「白天化」

這個案子在這一點上是比較克制的。它讓人看得見,但沒有試圖把夜晚變成白天。這是值得肯定的。


六、頻閃:SVM 可控,但仍不應只看單一數字

頻閃數據方面,補充畫面顯示:

指標數值
SVM0.44
頻閃百分比99.9%
頻閃指數0.50
Frequency17,910.49 Hz

另一組測點則為:

指標數值
SVM0.27
頻閃百分比99.9%
頻閃指數0.33
Frequency13,930.38 Hz

這組數據很適合拿來做科普。很多人看到 percent flicker 99.9,第一反應會是:是不是很嚴重?不能這樣簡化。

頻閃風險不能只看 percent flicker,還要看頻率、波形、調制度、SVM、PstLM,以及人的活動情境。

這裡 SVM 為 0.27–0.44,代表在可見頻閃風險上相對可控;同時頻率達到約 14–18 kHz,已經遠高於一般肉眼可見頻閃範圍。因此即使 percent flicker 很高,也不等於一般使用者一定會感到明顯閃爍。

但這不代表可以完全忽略。因為公共空間裡可能存在不同情境:手機拍攝、行車視覺、快速移動、邊走邊看、老年人、兒童、對閃爍敏感的人,以及不同調光狀態下的驅動表現。

因此比較嚴謹的說法應該是:
從 SVM 與高頻率來看,可見頻閃風險相對可控;但 percent flicker 與 flicker index 偏高,仍建議在不同調光輸出與不同燈具位置做完整複測。

這也說明為什麼現場量測很重要。只看燈具規格書,很難知道實際安裝後,在驅動器、調光系統、配線與控制條件下,會呈現什麼樣的時間域光輸出。


七、真正好的地方:它用「光的秩序」取代「光的堆疊」

這個案子最值得肯定的,不是某一個單一指標非常漂亮,而是整體策略相對成熟。

它沒有把公共安全簡化成「越亮越好」;沒有把橋體照明做成刺眼的景觀燈秀;沒有讓光源直接暴露在主要視線中;也沒有讓人行空間充滿凌亂的明暗斑塊。

它做的是:

  • 用欄板光建立行走邊界
  • 用結構光塑造橋體節奏
  • 用反射光減少直接眩光
  • 用低照度維持夜間尺度
  • 用中性色溫保持公共空間清晰感
  • 用相對克制的光輸出降低環境干擾

這是比較高階的公共照明邏輯。不是把燈裝滿,而是讓光出現在該出現的位置。不是讓地面最亮,而是讓人的視野最穩定。不是追求一張漂亮夜景照,而是讓使用者在夜裡走過時,感覺安全、自然、不被打擾。


八、仍可補強的專業驗證項目

當然,從一組或幾組現場截圖,還不能完整定義整個項目的照明品質。若要做更完整的獲獎案測評,建議至少補充以下幾類資料:

  1. 多點位照度與均勻度 : 包含入口、出口、橋中央、轉角、樓梯、電扶梯銜接處、欄板旁、玻璃反射區、橋下陰影區等。
  2. 眼位垂直照度: 人在空間裡真正感受到光,不只是地面水平照度。眼位垂直照度能更好反映人臉辨識、視覺安全、空間感與夜間舒適度。
  3. 亮度分布與眩光風險: 尤其要看光源是否進入主要視線方向、玻璃欄板是否產生反射眩光、車道側是否有視覺干擾。
  4. 不同天候條件: 雨天、濕地面、霧氣、玻璃反光,都會改變夜間視覺感受。台北潮濕多雨,這點特別重要。
  5. 不同時段控制: 傍晚、通勤高峰、深夜、末班車後,照明任務不一樣。未來應更積極導入時段調光與人流感測。
  6. 完整頻閃複測: 包含不同燈具類型、不同調光比例、不同供電回路,並同時記錄 SVM、PstLM、percent flicker、flicker index 與頻率。

這些資料補齊後,這個案子就不只是一個好看的獲獎項目,而可以成為台灣公共照明走向「可測量、可驗證、可優化」的重要案例。


九、給照明行業的提醒:獎項應該進入「可驗證時代」

這次測量最大的意義,不只是評價南港立體連通平台,而是提醒整個照明行業:

照明獎項不能只停留在照片、敘事與設計概念。

未來的好照明,應該至少同時回答幾個問題:

  • 現場是否真的舒適?
  • 眩光是否被控制?
  • 照度是否足夠但不過量?
  • 光譜是否符合場景與時間?
  • 顯色是否支撐使用需求?
  • 頻閃是否被檢查?
  • 夜間是否減少對人與環境的干擾?使用一段時間後,是否仍維持原設計品質?

這些都不能只靠感覺,也不能只靠設計圖,更不能只靠燈具規格書。必須回到現場。用儀器測量,用人的感受驗證,用場景需求校準,用時間維度追蹤。這才是公共照明真正應該走向的下一步。


十、結語:公共照明的成熟,不是更亮,而是更懂人

南港立體連通平台這個案子值得肯定。它不是完美答案,但它提出了一個很好的方向:公共照明不必靠高照度取勝。

真正成熟的城市照明,是在安全、舒適、節能、低眩光、低干擾與可驗證之間取得平衡。

這個案子的價值,不只是「好看」,而是它讓我們看到:

  • 光可以服務行走
  • 光可以組織空間
  • 光可以降低眩光
  • 光可以尊重夜晚
  • 光也可以被數據重新理解

南港立體連通平台的價值,不在於它把城市照得更亮,而在於它把光用得更有秩序。

而這,正是未來公共照明最需要的能力。

美感要有,數據也要有;故事要講,現場更要經得起測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