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使用光譜儀的照明設計師(例如 In. Licht Ultra 這類設備),測量距離會影響精準度——也決定了您是在測量光源本身、環境/工作照明,或是以人為本的照明效果。
您在測量什麼?
1) 直接光(光源測量)
需要測量的關鍵指標包括:
🔹 相關色溫 (CCT)
🔹 光譜功率分佈 (SPD) — 包括主波長 (λd)、峰值波長 (λp) 與峰值強度 (λpv)
🔹 顯色指標 — CRI (Ra 與 Re) 與 TM-30 (Rf 與 Rg)
🔹 頻閃 — 頻閃頻率、頻閃百分比、頻閃指數,以及頻閃可見度指標 (SVM)
🔹 標準偏差色差單位 (SDCM, MacAdam 橢圓)
🔹 色座標 (x, y) 與 黑體偏差 (Duv)
🔹 藍光危害等級 (RG)
房間條件要求
1. 黑暗或受控照明環境
🔹 理想情況下,應在黑暗房間或環境光極低的房間進行測量,以避免雜散光干擾。
🔹 若無法做到,請在測試區周圍使用黑色霧面表面,以減少反射。
2. 避免反光表面
🔹 移除或覆蓋光源或感測器附近的任何亮面或反光材質。
3. 測量角度
🔹 將感測器保持或置於光源發光表面垂直的位置。
4. 測量距離
🔹 在一般光源特性測量時,保持 10–50 公分的距離範圍。
🔹 「10–50 公分」的距離是照明測量實務中常用的操作指引,而非正式標準所規定的嚴格要求。
🔹 關於光生物學安全(藍光危害等級,RG),請遵循 IEC/EN 62471 標準:對於一般照明用燈(GLS),應在光源發出 500 lux 的距離進行安全評估,且距離不得小於 200 公釐。
🔹 為了確保可重複性,請始終保持一致且固定的測量距離。
🔹 確保感測器的視野範圍完全覆蓋光源發光區域。
🔹 測量時避免產生陰影、阻擋物或環境雜散光。
2)環境照明/工作照明
這指的是空間中的一般照明,或是為特定任務(例如閱讀或工作)提供的照明。
需要測量的關鍵指標包括:
🔹 照度 (lux)
🔹 相關色溫 (CCT)
🔹 顯色指標 – CRI(Ra 與 Re)、TM-30(Rf 與 Rg)
🔹 頻閃 – 頻閃頻率、頻閃百分比、頻閃指數及閃爍可見度量 (SVM)
房間條件要求
🔹 確保正常使用條件(例如窗簾/百葉窗保持平時狀態)
🔹 水平面(桌面/工作面):高度 ≈ 0.8 公尺(典型桌面高度)
🔹 垂直面(白板/牆面藝術):將感測器垂直於牆面放置
🔹 進行多次測量並取平均值以確保準確性
依據 WELL 建築標準 v2 – 功能 L02:視覺照明設計
為達到照度門檻,專案必須參考下列其中一項公認標準:
🔹 IES 照明資料庫 – 照明應用標準彙編
🔹 EN 12464-1:2021 或 EN 12464-2:2014
🔹 ISO 8995-1:2002(E) (CIE S 008/E:2001)
🔹 GB50034-2013
🔹 CIBSE SLL 照明規範
WELL 性能驗證條件
為確保符合規範,測試必須在以下受控條件下進行:
🔹 僅限夜間測量 – 以消除日光干擾
🔹 若存在輔助照明,必須開啟並依照典型使用方式放置於工作面上
🔹 每個樣本必須在水平面上測量,裝置開口朝上
⚠️ 重要: 確保測量過程中人體的陰影不落在裝置開口上
提示: 使用 In. Licht Ultra 的 PDF 報告作為 WELL 提交資料
In. Licht Ultra 可自動生成包含所有必要測量數據的詳細 PDF 報告。這些 PDF 報告可直接用作 WELL L02 功能及其他與光相關標準的性能驗證支持文件。
3) 以人為本的照明
需要測量的關鍵以人為本指標:
🔹 昼夜節律作用因子 (CAF)
🔹 等效黑視素照度 (EML)
🔹 黑視素日光照度 (M-EDI)
🔹 暗視/明視比率 (S/P 比)
🔹 昼夜節律刺激 (CS)
🔹 藍光危害等級 (RG)
依據 WELL 建築標準 v2 – 功能 L03:昼夜節律照明設計
適用於白天使用的工作站
在定期有人使用的空間內,電氣照明必須在工作面上方 18 吋(約 45 公分)的高度,至少持續 4 小時(最晚於中午開始)達到以下門檻。
標準門檻:
🔹 ≥ 150 EML [136 M-EDI](1 分)
🔹 ≥ 275 EML [250 M-EDI](3 分)
針對增強日光的門檻:
🔹 ≥ 120 EML [109 M-EDI] + L05 或 L06(1 分)
🔹 ≥ 180 EML [163 M-EDI] + L05 或 L06(3 分)
適用於住宅單元(居住空間)
除了上述門檻外,照明必須可調光。如果為自動化系統,應在晚上 8:00 後自動調暗。
必須進行測量:
🔹 客廳與廚房:在房間中央高度 55 吋(約 140 公分)測量
🔹 在開放式單身公寓或客房,也需於房間中央測量
🔹 工作站:在工作面上方 18 吋(約 45 公分)測量
WELL 性能驗證條件
WELL v2 (及更新版本):
僅使用電燈在夜間取樣,以消除日光的影響。.
取樣位置:
在工作平面上方 45 公分 (18 英吋) 的垂直平面上量測,光圈朝向注視方向。
🔹 照度必須在垂直面、眼睛高度測量,以模擬進入眼睛的光線
🔹 使用三腳架,並確保測量表面穩定
🔹 避免人體陰影投射到感測器上
🔹 若空間內無工作面,請在房間中央以 140 公分(55 吋)高度沿正交方向測量 4 次。四次測量的中位數即為一個樣本點。
報告與合規
請以勒克斯報告照度,並以 5 奈米間距報告 380 nm 至 730 nm 的光譜功率。
WELL 提交小提示
由 In. Licht Ultra 生成的 CSV 報告包含所有必要的 WELL 指標,可用於 WELL 性能驗證。
